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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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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incum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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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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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2-31 21:43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2楼puzzle于2008-12-31 20:05发表的  :# i7 G* k  _# m+ j' @
提醒楼主一点,此死者有可能不是F,而一切迹象都让警方误认为这人是F。我在12楼的发言可不都是玩笑噢。
我看过你12楼的发言了,当时就觉得你很有想像力
" S8 `8 r, C! W# t, J6 N但查案是要讲证据的,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尸体不是F,有实在的证据。
2 S: u* H% r" l, I8 O9 g6 o2 O0 n, F) t

1 ]! b8 d/ d, Y$ [" I" ?; Q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,不过,我是这样想的:
# V- J1 S" P) u0 j6 b9 y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(防洪堤、招待所)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,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,那么,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%就是F的方法,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“F某某”三个字为姓名的人(很可能不止一个),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——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,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,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。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?
" r) p3 T6 t% ?- o3 p/ e
) h2 e& R9 N2 W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: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“F某某”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?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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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#
发表于 2008-12-31 23:36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4楼incuming于2008-12-31 21:43发表的  :
. @; w; z3 E8 k5 G7 }3 d+ X8 h' C7 w
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,不过,我是这样想的:
" t- _  U6 `3 R, S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(防洪堤、招待所)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,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,那么,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%就是F的方法,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“F某某”三个字为姓名的人(很可能不止一个),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——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,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,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。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? + H. @5 e$ b: P5 o7 Z, j; F; ?
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: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“F某某”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?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?

( f7 |# s0 {' \; ?3 T+ g死者就是入住招待所的人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,没有F的基因资料也可以断定入住者就是F本人。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,F使用的一切物品,都会留下大量线索,即使此人不叫“F某某”,但是既然指纹、基因资料吻合,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。如果是说有可能查不到此人的真正身份,那么军区招待所,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,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,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,身份证件、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。如果军区招待所也是这种性质的招待所,那么此人的身份如果没有背后阻力的干扰,死者的真实身份已经基本露出水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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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0:26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; S( j* V" ?* s6 B
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,F使用的一切物品,都会留下大量线索
再次向熟人那边确认了一下:
9 q0 a: u" O+ n* g& p招待所房间中的各个部分(只有一个单间,无房,有厕所)、家具(沙发、茶几、柜、床)、行李(一个小型提箱和提箱内的衣服、一个比较大的硬纸质购物袋和袋内的食物和洗刷用具、一把折叠雨伞)上找到的指纹、毛发、皮屑,与凶杀现场的尸体身上的毛发皮屑、被弃自行车上的其中一种指纹完全相同。
6 H* w  g; R# h! `1 B% y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
! Q$ e" L3 Z# V- m/ @即使此人不叫“F某某”,但是既然指纹、基因资料吻合,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。
是否真的叫“F某某”现在还未有确实的判断,还在调查中。8 O5 Z+ d( a7 i# U. ]7 R
指纹吻合是指:房间各处和行李中的指纹,与凶杀现场的被弃自行车和桶内未烧完的衣服上的指纹完全一致。6 |+ ]1 C$ o/ ?+ ^9 Z! W- H
基因资料目前尝试查基因库,但估计不太可能查得到,所以我想警方会重点查指纹库的(正如前面一位朋友所说,如果F某生前有过前科的话,会更容易查到指纹纪录)3 ^6 A) O8 H* Z/ J& q9 O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3 x/ R. L7 T9 y5 h, k4 x* f$ w
那么军区招待所,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,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,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,身份证件、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。
再次问清楚了些:+ U% d) v: C$ v
准确的说,应该是军区的某人(某些人)的家属所开的招待所(我前面也是这样说的啊),而不是直属军区内的招待所,可能情况没有要求“海关执照”这么严格,但是身份证应该是要看的,并且登记姓名(和身份证对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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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#
发表于 2009-1-1 00:49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调查更新:34楼-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,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,而是F认识的人,真正的F在逃。  j- @  I0 k& b; y

" U' {* v  R; d- F3 v3 c3 Z$ p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,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,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,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,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。假设说,F认识的人暂称X,在F的房间里待过,而单车留下的指纹,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,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,也可能是X。
0 N4 g- w, p* X5 W8 Y+ q! b. b  k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,看看是否有这个可能性。
8 I4 p' ^. {/ Z3 r  ~; X: \9 q  `1 O$ S4 ]& A6 [- K. H! M* w
不过,在那么多证据上找到相一致的指纹(难道说……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?但是高智商犯罪我觉得可能性低),指纹属于F的可能性比属于X的可能性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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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0:55 | 只看该作者
说实话,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,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,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,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,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,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。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,他当然是不会“好心”告诉我的呵呵……* u! h  E( G1 |) I# O

* [2 W$ p5 P! G( i% A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,归纳一下:(记者的职业病哈哈)
5 h2 \# _6 o8 R8 T* V8 d9 e0 \4 _9 D1 D
1、为何不藏尸(扔进河里),而是要毁尸?1 s2 v. j* M3 a# ~/ P
2、被弃的爆胎自行车为何不扔进河里,而是留在现场?! J7 R9 e8 K7 {  W- j2 P
3、自行车的车主C某在29日的行踪及目击证人?
8 T) `& ^; O' d# c6 A4 R6 p6 t$ A4、死者F某某的个人资料、指纹库和基因库对照?
! k) w( E9 w3 }; ~5、死者29日傍晚离开招待所之后的去向及目击证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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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1:11 | 只看该作者

Re: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调查更新:34楼-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$ `; E& W0 h8 y; D4 u# ]
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,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,而是F认识的人,真正的F在逃。
# _* ?8 g+ m' Q) ?: \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,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,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,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,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。假设说,F认识的人暂称X,在F的房间里待过,而单车留下的指纹,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,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,也可能是X。
非常有道理的分析!' j2 M. U  j: n  _
假设如果真的有F和X两个人的哈,再假设尸体是其中一个,那么只要把另一个找出来,通过其指纹和已知指纹样本对照即可作出判断。
; R. |1 R+ X: w/ r( K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. E0 s4 J6 a7 g: h
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
警方应该也会继续在这条线上追查的。8 u+ G; z5 F  }5 D4 v3 j+ |  ]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
( u& F: `8 X( D1 v* x$ S难道说……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?
同样,这个假设必须先以另外两个假设为前提:$ G$ u+ P/ c/ \. {5 v0 X  Y
1、确实存在F和X两个人
. a8 U9 |9 w0 Y/ }2、F是认识X的7 c5 w% z2 S! l3 L4 M% P
3 O& [5 l6 }- `9 ~# o" c
朋友你的分析也很厉害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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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#
发表于 2009-1-1 01:17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34、36楼——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引用第38楼incuming于2009-01-01 00:55发表的  :
6 W; @" c" L3 W说实话,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,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,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,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,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,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。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,他当然是不会“好心”告诉我的呵呵……
$ e+ V% Z7 N5 v! d( A
3 e1 W- O) o. B1 I: S& x. M8 d' I% _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,归纳一下:(记者的职业病哈哈)
% D- N5 t( ~0 h+ b) n. Q5 ]/ Q1 |4 P5 n" i, D
1、为何不藏尸(扔进河里),而是要毁尸?
; j  P! H% J0 @.......

. B: g4 w( {  z! t* c. ~6 \. r( G) I  T* o9 K3 q
我大胆的推测,你就是嫌疑人之一!哈哈哈哈哈~~~~~~[s:2]3 l4 g0 ?' [& \, q
开开玩笑,别当真。[s:2]
* d; I3 N, h* B' O/ m
: S" |& l. X4 G2 x$ R/ o给你补充一下疑点(暂时总结这么多哈):
6 Q; w" I- {8 E- ?* S: h* T) L1.为何F选择住到30日?是预测凶案会发生,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?, V' v; d6 V- a. K, \" `" A
2.F到某市的目的?
. }5 }$ J( {/ c7 A$ k9 n3.F的住处、尸体现场,以及C某(即单车的主人)放单车处,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?
, M3 @5 U' g7 o3 E9 h4.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,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(重点)?
6 d* T2 m  ?# N% C( |* z  |4 j) r5.29日晚F外出,到8点出现受害人,这2小时,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(因我不知道三处距离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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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2:53 | 只看该作者

Re: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

你的问题可能警方也很难回答啊……
1 d( P" B$ \1 R1 D5 ]' u% a7 O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
! C! G, D4 C3 H+ S5 h$ B; w& b1.为何F选择住到30日?是预测凶案会发生,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?  
, J5 I7 P# {5 O( `2.F到某市的目的?
这两个问题可能要问死者才知道啦……除非找到认识F的人(查明F的个人资料人际关系链之后)/ S7 L+ Y6 F/ a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
  Q2 [+ I% k0 R8 N+ F3.F的住处、尸体现场,以及C某(即单车的主人)放单车处,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?
警方应该不会给具体数据我,我只能凭自己经验记忆,不会很准确:# d) G7 ~  d) S# M! {
尸体——C放单车处(可以理解为C的住处):骑车的话要20分钟至半小时;搭地铁就两站(约10~15分钟),但是出站后还要走一段路(约10分钟)才到处理厂,经过处理厂才到那座桥。如果搭公车的话应该要15~20分钟左右。4 b# W. ]1 L" g$ i( ]
尸体——F住处:比从C住处到尸体处的直线距离要长一些,而且没有地铁经过;骑车未试过;坐公车到处理厂附近,最短的线路应该是25分钟左右。
9 `6 `8 X* t6 j. Z& xC住处——F住处:两个地点在不同方向,一东一西,更远了。公车起码45分钟。( ?$ |+ F4 f7 y, |$ @7 g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% \+ |7 l- J! u
4.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,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(重点)?
单车被盗的时间是29日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半,期间无人看见(我在3楼说过的)% W: t: t3 a4 {% g) B) }6 Z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4 @5 v- m) [  P5 V$ o+ X
5.29日晚F外出,到8点出现受害人,这2小时,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
首先,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29日晚8点~10点,而不是准确到8点。也就是说从F外出(29日晚6点)到出现受害人,有2~4个小时的时间。
% H  t' z: R: q* r5 r) Q) g然后,如果从F住所(无地铁经过)搭公车到C处(最少45分钟),然后马上搭地铁到尸体现场处(10~15分钟+10分钟),2小时应该够用的。
0 h6 c) G6 W0 p: O/ M7 K但是带着单车和尸体,肯定没办法搭地铁或者搭公车,只能骑车(20分钟~半小时)或推车(超过半小时,我看起码一小时以上),那么,2小时就很勉强了,4小时倒是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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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#
发表于 2009-1-1 19:38 | 只看该作者
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?: a& P1 J$ D9 J' w0 r
( P2 |( q; T% q' h- m( [
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?(血液脑浆一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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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22:53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

引用第42楼fenmu于2009-01-01 19:38发表的  :/ D) I& a. h9 b
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?, D5 Q7 F9 N6 P  A7 o
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?(血液脑浆一类)
当日我收到口风赶到现场时,尸体已经被警方收走了,不过确实见到地面有一滩血(如果没血的话,警方应该可以肯定是移尸了呵呵),有没有脑浆就没有注意了……后来我是从法医照片上看到尸体模样的,从照片上看来,头部下方的地面也是确实有一滩血。另外,尸体的状态我在3楼也有描述过:面部骨架几乎被完全砸烂,但是后脑部还基本保持形态(是不是因为头盖骨较硬?)但是身上除了勒痕之外就无明显外伤、旧伤或外科手术痕迹(这些都是熟人告诉我的,我也没办法去他们那里亲眼验尸啦)。" P- f7 ^3 e& K- E' O0 G

) n; J" N4 R. j对了,之前说过,警方下河打捞看看能不能找到砸烂尸体头部的东西,不过貌似到现在还没捞到东西。警方估计是凹凸不平的石块或者金属块。我想如果是金属块的话,就算沉到河底也很显眼的;不过如果是石块就难说了,河底应该会有其它石块吧,可能粘在上面的血迹都被水冲走了,怎么认得出来是哪块呢?4 H7 F( ^; Q+ V

* g; w# _! k' t; j( ~% I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找不到那位熟人,不知现在查到什么情况了?(不会是撇开我不管了吧……啊啊)  ~9 F0 h+ P2 U* s, T" I
当警察也真够呛的,除夕夜和元旦都在四处奔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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