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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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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incum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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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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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2-31 21:43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2楼puzzle于2008-12-31 20:05发表的  :7 s. b5 L/ H6 w- b
提醒楼主一点,此死者有可能不是F,而一切迹象都让警方误认为这人是F。我在12楼的发言可不都是玩笑噢。
我看过你12楼的发言了,当时就觉得你很有想像力) _) q& v" r6 K% W& U9 m
但查案是要讲证据的,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尸体不是F,有实在的证据。
/ P) w4 J7 v3 R6 o7 r
- j: J" C- {0 o( Z2 q2 E4 n0 l/ Q8 \* R7 T- ~$ M' \  h7 n3 w
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,不过,我是这样想的:7 h1 M& k* [1 Q0 H
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(防洪堤、招待所)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,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,那么,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%就是F的方法,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“F某某”三个字为姓名的人(很可能不止一个),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——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,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,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。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?
+ W$ J: ^0 P/ V. l6 a; _
' J; R2 y: V  d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: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“F某某”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?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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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#
发表于 2008-12-31 23:36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4楼incuming于2008-12-31 21:43发表的  :3 J0 h- Q& N: f2 E7 Z) o
  v, f, C5 q( K6 y, y& h
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,不过,我是这样想的:* s0 Z2 a, A! V8 z- d
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(防洪堤、招待所)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,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,那么,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%就是F的方法,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“F某某”三个字为姓名的人(很可能不止一个),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——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,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,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。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?
* s3 k2 e" ]; [/ t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: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“F某某”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?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?
$ V: s+ l. ^- _2 s( r9 ^
死者就是入住招待所的人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,没有F的基因资料也可以断定入住者就是F本人。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,F使用的一切物品,都会留下大量线索,即使此人不叫“F某某”,但是既然指纹、基因资料吻合,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。如果是说有可能查不到此人的真正身份,那么军区招待所,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,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,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,身份证件、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。如果军区招待所也是这种性质的招待所,那么此人的身份如果没有背后阻力的干扰,死者的真实身份已经基本露出水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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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0:26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
" N. N4 D0 z+ g1 `. L' ^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,F使用的一切物品,都会留下大量线索
再次向熟人那边确认了一下:
3 Y: o! }) m5 M3 w2 |( Z2 M5 B招待所房间中的各个部分(只有一个单间,无房,有厕所)、家具(沙发、茶几、柜、床)、行李(一个小型提箱和提箱内的衣服、一个比较大的硬纸质购物袋和袋内的食物和洗刷用具、一把折叠雨伞)上找到的指纹、毛发、皮屑,与凶杀现场的尸体身上的毛发皮屑、被弃自行车上的其中一种指纹完全相同。( H$ m6 T) |7 r! G$ c1 R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
  R) c8 ]- Q% p/ C5 j8 M# i即使此人不叫“F某某”,但是既然指纹、基因资料吻合,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。
是否真的叫“F某某”现在还未有确实的判断,还在调查中。
. y7 s3 q- H8 _3 o( v指纹吻合是指:房间各处和行李中的指纹,与凶杀现场的被弃自行车和桶内未烧完的衣服上的指纹完全一致。  J3 k- P/ C9 K9 Z9 r
基因资料目前尝试查基因库,但估计不太可能查得到,所以我想警方会重点查指纹库的(正如前面一位朋友所说,如果F某生前有过前科的话,会更容易查到指纹纪录)% P, a! P$ W& j! ^4 T  d4 a
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-12-31 23:36发表的  :, K( k: Q2 T2 y8 x
那么军区招待所,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,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,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,身份证件、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。
再次问清楚了些:1 M  U, y5 y/ w. B8 C  L- `9 b
准确的说,应该是军区的某人(某些人)的家属所开的招待所(我前面也是这样说的啊),而不是直属军区内的招待所,可能情况没有要求“海关执照”这么严格,但是身份证应该是要看的,并且登记姓名(和身份证对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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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#
发表于 2009-1-1 00:49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调查更新:34楼-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,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,而是F认识的人,真正的F在逃。% d$ m$ v  _6 F7 [% A, \

' r1 X6 H4 I! s! ^- q. x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,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,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,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,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。假设说,F认识的人暂称X,在F的房间里待过,而单车留下的指纹,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,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,也可能是X。
3 |% q! U" ]; f3 C' C# T* G9 j- ~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,看看是否有这个可能性。! K5 S* ?, \) g6 ?/ K% L- v+ f: Q

& p+ i1 {5 J1 W不过,在那么多证据上找到相一致的指纹(难道说……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?但是高智商犯罪我觉得可能性低),指纹属于F的可能性比属于X的可能性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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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0:55 | 只看该作者
说实话,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,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,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,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,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,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。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,他当然是不会“好心”告诉我的呵呵……
! e7 Z) z: n. U6 P# r' P4 t3 x+ h0 A- d; v6 _, V
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,归纳一下:(记者的职业病哈哈)0 c! Q/ J# M! q2 X1 v

9 M$ h, o- V# [1、为何不藏尸(扔进河里),而是要毁尸?
7 D& x& z9 [/ O" [6 O& @2、被弃的爆胎自行车为何不扔进河里,而是留在现场?, u. x2 j" V- M; a& x9 r
3、自行车的车主C某在29日的行踪及目击证人?/ P- r/ p; m2 v. o' l& j
4、死者F某某的个人资料、指纹库和基因库对照?+ G" j% n8 ?4 ]
5、死者29日傍晚离开招待所之后的去向及目击证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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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1:11 | 只看该作者

Re: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调查更新:34楼-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
1 L2 q* ~8 x' f  L- \* ]" q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,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,而是F认识的人,真正的F在逃。( I; C6 v2 K0 c; y0 w0 B* ^
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,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,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,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,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。假设说,F认识的人暂称X,在F的房间里待过,而单车留下的指纹,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,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,也可能是X。
非常有道理的分析!
( B7 E/ y9 c$ I6 @假设如果真的有F和X两个人的哈,再假设尸体是其中一个,那么只要把另一个找出来,通过其指纹和已知指纹样本对照即可作出判断。' x) k5 f( q- |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
- X" e- i, n$ v4 a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
警方应该也会继续在这条线上追查的。9 M5 d4 O& z8 ?  s
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-01-01 00:49发表的  :  o( O# f6 W8 k" ?
难道说……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?
同样,这个假设必须先以另外两个假设为前提:
6 t6 }! N' `- P/ F. V. l3 s. @. ]1、确实存在F和X两个人, r4 |  }" {0 e/ ]# Y2 k9 G
2、F是认识X的0 G7 k# H. s) n! @$ @, |+ w

  N0 P! {5 a2 i  K朋友你的分析也很厉害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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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#
发表于 2009-1-1 01:17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34、36楼——如何验证死者身份?)

引用第38楼incuming于2009-01-01 00:55发表的  :  d9 P* P9 `; ]" i% R. b5 Y
说实话,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,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,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,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,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,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。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,他当然是不会“好心”告诉我的呵呵……, p5 F" B( P1 Q9 c& g* U5 i
7 l) o; u4 W  ?4 z" i
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,归纳一下:(记者的职业病哈哈)) L& w+ h8 f7 K& ]5 q
0 \* {1 u( l+ }" M/ S
1、为何不藏尸(扔进河里),而是要毁尸?/ t3 I1 q2 z# V$ u( u
.......
0 T" V. a8 W, C, R  s6 Z: W
! U0 w' v- E+ |. M! c6 r
我大胆的推测,你就是嫌疑人之一!哈哈哈哈哈~~~~~~[s:2]
/ A+ ]1 N$ Q7 v3 r! \8 b1 k. a开开玩笑,别当真。[s:2]
1 Z! c3 p8 L3 q0 S+ T; o; I! _0 |! ~# r+ t, n; x" i$ g
给你补充一下疑点(暂时总结这么多哈):" s" T1 x; z7 C0 {6 Y, C
1.为何F选择住到30日?是预测凶案会发生,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?
" \8 M, x* Y7 ?3 \6 u$ Y% D2 q2.F到某市的目的?
0 c6 G8 {  P6 k* f3 E$ f: I+ h1 j3.F的住处、尸体现场,以及C某(即单车的主人)放单车处,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?
& b# G: ]* h7 T4.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,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(重点)?9 a. D/ v+ ^$ s5 Z+ I
5.29日晚F外出,到8点出现受害人,这2小时,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(因我不知道三处距离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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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02:53 | 只看该作者

Re: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

你的问题可能警方也很难回答啊……7 \0 ], J# a/ b. U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& q, Y/ h: c$ l5 `  O( |
1.为何F选择住到30日?是预测凶案会发生,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?  
6 d5 Y3 U# ~, u- k% n  c1 |+ ^2.F到某市的目的?
这两个问题可能要问死者才知道啦……除非找到认识F的人(查明F的个人资料人际关系链之后)
! ~  q* w: P$ J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
0 _& @' }2 m6 P# k9 l! I3 X4 ~3.F的住处、尸体现场,以及C某(即单车的主人)放单车处,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?
警方应该不会给具体数据我,我只能凭自己经验记忆,不会很准确:5 e' M5 V" E3 P, @0 K: c; g6 v5 n
尸体——C放单车处(可以理解为C的住处):骑车的话要20分钟至半小时;搭地铁就两站(约10~15分钟),但是出站后还要走一段路(约10分钟)才到处理厂,经过处理厂才到那座桥。如果搭公车的话应该要15~20分钟左右。
' p+ \* r- \: A: \3 L% u! D尸体——F住处:比从C住处到尸体处的直线距离要长一些,而且没有地铁经过;骑车未试过;坐公车到处理厂附近,最短的线路应该是25分钟左右。! d* f8 S8 f# Q' D
C住处——F住处:两个地点在不同方向,一东一西,更远了。公车起码45分钟。
+ i; _4 ~" J$ x, `8 |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
' z6 z9 b) J9 H( z# F- J4.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,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(重点)?
单车被盗的时间是29日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半,期间无人看见(我在3楼说过的)8 J! l) Q" H/ T/ R! G/ t9 @
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-01-01 01:17发表的 Re:& K3 [, s. I/ \) x
5.29日晚F外出,到8点出现受害人,这2小时,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
首先,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29日晚8点~10点,而不是准确到8点。也就是说从F外出(29日晚6点)到出现受害人,有2~4个小时的时间。! C1 |" E6 h- q; k" |$ c
然后,如果从F住所(无地铁经过)搭公车到C处(最少45分钟),然后马上搭地铁到尸体现场处(10~15分钟+10分钟),2小时应该够用的。
$ K" R, V/ R5 k/ R  X2 \' M但是带着单车和尸体,肯定没办法搭地铁或者搭公车,只能骑车(20分钟~半小时)或推车(超过半小时,我看起码一小时以上),那么,2小时就很勉强了,4小时倒是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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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#
发表于 2009-1-1 19:38 | 只看该作者
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?
8 s! _% A- y% q3 C/ S  i% u& B9 P& |" s
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?(血液脑浆一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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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-1 22:53 | 只看该作者

Re: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

引用第42楼fenmu于2009-01-01 19:38发表的  :& O$ V! h- G7 J& ]3 n. g9 N( B  {
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?3 N) g% {1 x' L7 s5 a; U1 d$ j
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?(血液脑浆一类)
当日我收到口风赶到现场时,尸体已经被警方收走了,不过确实见到地面有一滩血(如果没血的话,警方应该可以肯定是移尸了呵呵),有没有脑浆就没有注意了……后来我是从法医照片上看到尸体模样的,从照片上看来,头部下方的地面也是确实有一滩血。另外,尸体的状态我在3楼也有描述过:面部骨架几乎被完全砸烂,但是后脑部还基本保持形态(是不是因为头盖骨较硬?)但是身上除了勒痕之外就无明显外伤、旧伤或外科手术痕迹(这些都是熟人告诉我的,我也没办法去他们那里亲眼验尸啦)。. V; l% f7 h2 _( b

9 d5 @3 ~  V& L" \) _( s4 ?对了,之前说过,警方下河打捞看看能不能找到砸烂尸体头部的东西,不过貌似到现在还没捞到东西。警方估计是凹凸不平的石块或者金属块。我想如果是金属块的话,就算沉到河底也很显眼的;不过如果是石块就难说了,河底应该会有其它石块吧,可能粘在上面的血迹都被水冲走了,怎么认得出来是哪块呢?
) S, n# p+ `1 P
$ v: r. N) }: x  H. n& K# k+ P9 c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找不到那位熟人,不知现在查到什么情况了?(不会是撇开我不管了吧……啊啊)
. S& G- M5 D2 r& A! H2 H当警察也真够呛的,除夕夜和元旦都在四处奔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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