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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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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incum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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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(98楼——爱思考是种坏习惯)

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
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2-31 00:24 | 只看该作者
案情调查更新:: ?; e. e; i# [" _
引用第8楼arnoldston于2008-12-30 22:42发表的  :
5 l; R4 N3 j/ t+ _* u1、通过面部重塑技术复原死者样貌(国内吉林公安厅好像有这个技术),在电视台、报纸上公布
: z9 e- m' q; I8 P9 P参考
非常感谢你的提议,我已经向警方说了,他们也在联系相关部门。% q' h. o6 p5 d3 t, {% z# D
不过死者的面部毁坏的非常严重,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好像一个被砸烂的西瓜(我看过尸体的照片),除了后脑部还保持头的形状之外,整个面部的骨架结构都被破坏了,估计凶手是用很重的东西来砸的,但现场没有发现带血迹的重物,可能被凶手丢进河里了,这条河还挺深的,警方打算明天展开打捞。! Q3 m4 C$ U: z
引用第8楼arnoldston于2008-12-30 22:42发表的  :
- ?7 L# X5 l( z  a7 }( s  L" |2、如果自行车是抛尸工具的话,凶手的活动半径不大(时间久了容易被发现,垃圾场焚烧未完仓促离开也说明这点),可以用自行车驮与尸体同重量物体模拟骑行1 ~2小时的距离,以此画出一个第一现场的范围再排查。
目前尚不能确定自行车是否抛尸工具,如果是的话,凶手为何又要把轮胎扎破呢?(如上所述:现场没有钉子或玻璃碎片)干脆把自行车也丢进河里或者藏起来岂不更好?为何要直接丢在里凶案现场不远处,而且还要专门把轮胎扎破呢?这是警方目前觉得不解的。3 w' t( \1 H  h  U8 g% n, U
引用第8楼arnoldston于2008-12-30 22:42发表的  :
3 T$ I- i& V7 J' \) N4 l3、毁容和指纹很蹊跷,死者和凶手可能很熟,死者可能有案底
在死者身份确定之前,这些都还不能作判断,只能说凶手除了毁容之外,还想到烧指纹,确实是智商比较高,应该是有充足预谋和准备的凶杀案。
1 x" |7 W0 J5 ^% k0 Q8 G1 T* [3 y5 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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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D8 x/ B& j# j; Y
引用第10楼jamie24于2008-12-30 22:46发表的  :6 E1 P6 a9 t, ?: A& e
凶器材质是怎样推断出来的?尸体上是否残留有纤维?可以从这方面去排查
具体是靠什么手段确定的,警方没有告诉我。不过,我想,通过勒痕的形状、深度、被勒位置的皮肤状况,对照已有的法医鉴定图例,应该可以对照得出来吧。比如你用金属丝、塑胶绳、尼龙绳、麻绳、纤维绳等不同材质的东西去勒死一个人(在那种力度下),所出现的勒痕应该也会不同吧。5 j4 p3 g2 F. r9 T! U
另外,棉质的东西虽然比较松软和易断,但如果只是棉质的外套,内包了弹簧或者韧性很强的内芯,也是可以勒死人的(可能因为这样,所以警方才会怀疑到是棉质外包的电线吧?或者那种弹力很强的棉质单车带,在车尾架绑货物那种)
  i$ S- w) C1 o2 c5 x; r
引用第10楼jamie24于2008-12-30 22:46发表的  :
9 [: N& u& J2 P2 [8 Y# V- B# T! s声称丢车的中年妇女我觉得也可以调查一下,晚上10点半回来是去哪里了,有人可以证明吗?她最近和谁有来往,有没有可疑之处
根据警方描述,这名中年妇女C某约45、6岁,身材比较单薄(身高1米6左右),如果她涉案的话,则可能还有其它共犯。因为即使是用单车推,似乎也很难从她家把那样身形和重量的尸体推到案发现场(死者身形比较高大,看来超过1米7,可能65公斤左右,我没称过呵呵)——上面说了,她家离现场有四个街区,相当于相隔两个地铁站那么远,如果骑车的话要20分钟至半小时,推车就更久了,难保不被人看见。$ h% i/ l4 i: N: ]6 e8 {! S
另外对于她所说的“外出”证词,据她说是早上出远门办事,来回都是乘坐公交的,不过警方也没告诉我她具体是去什么地方干什么,总之目前警方也正在寻找能证明她的证词的证人。但是貌似这名妇女C某对警方扣留她的单车非常不满,不太愿意跟警方合作。
+ Z) Z# h5 e  U! g+ e* d
引用第10楼jamie24于2008-12-30 22:46发表的  :3 \1 ~( ?$ S& p- G" n+ X) Q
发现尸体的现场是否就是案发现场?还是抛尸地点?
这个也是警方正在调查的。从按照现场的环境看来,此处很利于暗中奇袭,因为桥墩和垃圾场都有适合隐蔽的位置。不过如果这个现场就是凶杀现场的话,凶手和被害人就可能有某种利益关系或厉害关系,不然,无论是一人先约另一人来此处,还是两人一起来此处,其目的或动机都会显得不太正常,因为这个地方除了垃圾场和一些杂物就没有别的东西,基本上可以说是平常人视线之外的一个角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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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发表于 2008-12-31 00:55 | 只看该作者
这些是不足够的,警方随时想到什么资料可以有相关档案和条件查找,思路也不至于被打断,另外,最重要的现场才是破案的关键,不能查看现场很难远程推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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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
1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2-31 01:20 | 只看该作者
这些确实是不够,因为也是今天才发现尸体,今天才开始查的嘛,prefix大哥
4 a9 z- X8 e6 l( K+ P! V2 X但是我会把警方最新进展尽量告诉大家,请大家出点子的。& r& b5 n4 R8 n( Y
当然,有些情报警方不能透露给我,我也没办法的
1 t  R% S6 |" h还有就是,现场地理位置的照片目前我还不能发布,因为公安局里有熟人知道我在这里发帖求助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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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发表于 2008-12-31 01:37 | 只看该作者
确实看不到现场,光凭描述有点难那。。。% E+ P$ N/ p$ N" T! a8 U8 G, ]
我推荐你个地方求助,国内最大的美剧BBS伊甸园的CSI专区,那里都是喜欢侦破推理的人。http://sfile.ydy.com/bbs/forumdisplay.php?fid=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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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发表于 2008-12-31 01:38 | 只看该作者
有些地方也值得一查,死者的手掌是不是被燃烧的衣物烧的?死者所躺的位置有没有燃烧的痕迹?有没有搏斗痕迹?衣服没有查出助燃剂,除了排除助燃剂被完全燃掉之外,也有可能并没有使用助燃剂,从这一点来看,凶手就也有可能不是事前预谋,而是临时起杀意,凶手要脱掉死者的衣物,连内裤也要脱出来,凶手有足够的时间把死者的脸砸得稀巴烂,却没有时间把重要证据衣物都烧掉,如果不是凶手的障眼法,那么有可能临时出现情况,凶手不得不立即逃走。如果这是在距堤边30米距离发生的凶案,那么凶手没有把尸体推入水中也很可疑。死者死之前有没有发生性行为?凶手会不会是女性?毁容有没有可能不只是为了让死者不被人出来,而是脸上有重要线索,比如口红?
! ~7 F; l. k$ L
7 W! h) U  B% ~* {原来是真实案件啊,我还以为又有人出谜题呢[s: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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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发表于 2008-12-31 01:47 | 只看该作者
还有,勒死人的凶器是不是刚好就是死者的衣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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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发表于 2008-12-31 01:59 | 只看该作者
有一点不太理解:
! A4 a& H  q; m7 T$ }尸体是在“市郊小区的清水河边的防洪堤的空地上”被发现的。既然罪犯能谨慎到实施砸烂受害人的脸部,烧毁手掌等消除痕迹的做法,那为什么不把尸体沉入河里呢,那样不是更好吗(河比较深,文中提到了这点)?
) C! _  {7 O4 _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. ?. k/ e, e# d! R0 \" r
这贴得火呵,有望超过马桶的Puzzle镇版之贴。
( Y  g- F3 I4 L" q还有,LZ你的ID和qmd实在是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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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发表于 2008-12-31 02:17 | 只看该作者
LZ是论坛上某人的马甲,这点不容置疑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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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
1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2-31 04:07 | 只看该作者
目前这个案件尚未公开,最好大家不要到处传啊,不然那个熟人可能不透露消息给我了……5 ~- A* A# C: p0 |

- t5 p9 j/ o+ a8 _" \对了,他刚刚打了个电话给我,说死者身份追查可能已有重大突破,不过暂时还不能告诉我,可能要等明天上班时间他们开会确认以后才行(看时间,好像应该说“今天”才对哈),我也得先睡觉了养足精神ZZZZZZ,今天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大耗,幸好我不怕尸体,否则还要吐一场,耗上加耗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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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发表于 2008-12-31 10:21 | 只看该作者
偶说的是偶的人生经历~6 a9 u( }3 y/ u0 O1 T. K
, v7 J+ y- Z& w1 v6 p' p
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,大家都要远离犯罪~特别是21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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