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日:% d# J( r7 i) d; R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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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0点,我带着一位昨天去过话剧团调查的便衣(以便当面对质),一起把那辆自行车(已经帮她换了车胎并擦得干干净净)送回陈某家,并打算向她再次确认一下29日的行踪。因为是元旦休息第一天,本来我们已经故意推迟到10点才来,但来到后却发觉陈某尚未开门(她住那种屋是三四十年代建的两层旧洋楼,我们这里的旧城区有不少这种旧洋楼,一般都是街道干部或者有背景的人住的,主人日间起床后一般都会打开木门,关上铁闸)。我们按了十分钟门铃、又敲门,但一直没人开。这时,陈某家对面的邻居隔着铁闸告诉我们:陈某昨天晚上已经离家,而且还是带着旅行提箱走的。我问邻居是否记得具体时间,陈某有没有说去哪里?邻居却说不记得了,而且看她样子似乎是去旅行,因此也没有过问。我再问邻居29号前后陈某家中有没有进出过什么陌生人或形迹可疑的人?邻居也是一问三不知,似乎她和陈某不是很熟络,或者关系不太好。! |4 ^1 @' D, C, E' n1 ?
. {0 A7 [4 f$ M. r事有蹊跷,我们立即去话剧团,找到党支部的相关负责人,查问了一下是否有派陈某出差或外出表演的安排,回答却是“没有。元旦假期话剧团没有任何安排,假期结束后才有新的排练剧目”。连陈某的一些同事也不清楚陈某的去向。我们索取了陈某的手机号码,打过去也发现是关机的。——虽然陈某有足够理由是去了旅游,而且也没有证据显示她是故意逃避警方,但我总觉得陈某离家一事不像只是一种巧合。因为昨日上午我去问她“29日下午5点之后去了哪里”时,她态度便显得比较焦躁和不满,以“警方无权干涉私事”为由拒绝作答,我感觉她似乎从那时起就对警方起了某种戒心(这么多年我接触过的最后被证实是真正犯人的嫌疑人不下两百,所以就是看谈话时的表情也能看出个一二)。为了保险起见,我安排了手下一个人在陈某家附近秘密监视,我不信等元旦假期结束后她还不回来。) m- e+ b$ Z. m5 r4 O
# n- \4 V8 A1 N% ]2 m* Q' i1 J9 l另一件要落实的重要事情,就是被害人“冯某某”的资料究竟查到什么程度了。起初我打电话到总局问,他们说仍然在查。我就觉得奇怪,有名有姓的人,怎么查两天也查不出个结果?总局的效率也太低了吧,虽说是元旦,但身为公安也不该这么老油条。于是,我下午派了另一个手下上总局帮忙查,并告诉他:如果明天中午之前没有资料拿回来给我的话,以后就不用再叫我“队长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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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小弟来了好几通短信,不过我暂时还不打算告诉他进一步消息。其实,我都有点后悔这么快就把“冯某某”这个名字告诉他了。唉,我这位小弟啊,虽然生活作风不太好,不过人其实还算挺正直的,以前就揭露过不少“某局某长某科某导”的丑事。不过,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容易冲动、爱胡思乱想,有时还会自作主张去采访受警方保护或监视的证人或嫌疑人什么的,也试过几次差点坏了警方的追踪行动……不过,知道我为何仍然这么关照他吗?——因为他的老爸的老爸(已经不在了),以前是我的小学老师,也是对我日后走上警察这条路影响最重要的一个人,是我最敬重的一位启蒙老师……嘿嘿,不过在这里我就不打算写什么小学回忆录了。8 X: U8 Z: ]2 ~8 E' ]; j8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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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吃完饭后,我去了一趟法医所,并不是想去看看尸体促进消化,而是想问问法医有没有查出究竟凶手是使用什么凶器来毁容的(我们已经放弃在河中捞鱼捞虾了)。之前,我们一直怀疑尸体头部是被重物敲碎或者是被特殊工具破坏的——如果是前者,那就很难解释为何面部严重粉碎但后头盖骨却没有粉碎(除非后脑有缓冲,例如枕头一类,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?)。不过,法医这次却给了我一个很有趣的答案(我不知他是化验得出的还是开玩笑)——如果是用重物敲击面部,那要令面部碎成那个样子而后头盖骨不粉碎确实很难,但如果是用某种办法令面部向外“爆开”(注意,我是指不用炸药那种“爆”),而且受力点主要集中在头部正面的话,那就有可能了。+ I1 L$ @$ u6 _2 F; v2 o
* Q$ Q8 `8 y7 f! b0 V$ k3 ?我就想,这不会是类似人体自爆?或着是急速降压导致“内爆”那种方式吧?(事实上即使人体在宇宙中也不一定会自爆)——但我又怀疑,这样的方法或装置,凶手能够在现场轻易做得到吗?就算真的是自爆,一般来说牙齿应该不会也变得粉碎吧?况且,我觉得,凶手就算要破坏牙齿,其实也不必把每只牙齿都打碎,而只需要把上下颌骨打碎,破坏齿形,这样就已经能让全国牙科的齿形纪录(如果有的话)都无计可施了。 |